通知

关于建立第二批县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量:257

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20-2025年)》(川科高〔2020〕8号)《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科高〔2017〕37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9号)要求,为加快我县行业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经研究,决定建立第二批县级科技创新平台(名单见附件),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逐步形成成熟的中心和实验室。

各相关培育单位要按《苍溪县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见附件2)要求落实办公设施,建立实验室,组织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努力建设成一批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附件:1. 苍溪县第二批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2. 苍溪县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

 

苍溪县第二批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序号

平台名称

单     位

所属类

1

职工科技创新工作室

四川嘉陵江苍溪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科技研发

2

液化天然气生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苍溪吉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科技研发

3

现代农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

科技服务

4

眼科临床医疗研究中心

苍溪县人民医院

科技研发

5

肛肠临床医疗研究中心

苍溪县中医医院

科技研发

6

中医药临床应用研究中心

苍溪县中医医院

科技研发

7

皮肤临床医疗研究中心

苍溪县中医医院

科技研发

8

非遗骨伤临床研究中心

苍溪县妇幼保健院

科技研发

9

妇儿临床医疗研究中心

苍溪县妇幼保健院

科技研发

10

腔镜外科临床医疗研究中心

苍溪县第二人民医院

科技研发

11

消化内科临床医疗研究中心

苍溪县第二人民医院

科技研发

12

康复医学研究中心

苍溪县第二人民医院

科技研发

(苍教科【2023】151号)关于建立第二批县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