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项目承担单位:
经研究,科技厅定于2017年11月30日对2017年省级重大专项50万元(含)以上拟推荐立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预算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评审安排
(一)预算初评:11月30日 9:00-17:00
科技厅第一会议厅、第二会议厅
(二)预算复评:12月2日 9:00-17:00
根据预算初评结果,安排预算复评项目。
二、预算申报书填报
(一)网上填报时间:11月24日-11月28日(14:00)
(二)网上填报方式: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省科技厅网站“项目管理中心”(http://202.61.89.120/)项目申报系统内完成在线项目预算申报书的填报并提交成功(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具体预算填报数额等事项,请按项目主管业务处室要求办理)。
(三)预算申报书纸质件报送要求:网上填报完成后,系统内下载打印一份项目预算申报书纸质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参加预算现场评审时,提交工作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预算初评
1、为顺利完成本次预算评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14:00(申报系统自动关闭),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在线填报,成功提交状态为“等待科技厅受理”。
2、项目申报单位若无法在线填报,请及时联系各归口业务主管处室或咨询技术热线处理。因资料未在规定时间成功上传提交导致现场无法评审的,视同申报单位自动放弃预算评审。
3、本批次项目预算评审实行网上填报、网上评审。项目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助理请按预算初评分组安排(见附件),于评审当日9:00按时到达评审会现场接受专家组质询,无需准备纸质或PPT答辩材料。
4、高校及科研院所项目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科研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并现场携带相关纸质盖章件作为评审组参考依据。
5、申报单位是企业类的,填报时须同时扫描、清晰上传上一年度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6、请项目单位于评审会次日及时查询网上状态,项目状态显示为“待补充材料”的,请按专家组意见补充完善后用WORD文档在12月1日17:00前提交网上“项目管理中心”参加预算复评。因未及时提交影响参加预算复评的责任自负。
(二)预算复评
预算复评项目单位无需到现场。
(三)后续工作
项目单位评审完毕次日未收到反馈意见的,请关注网上状态。状态为“预算审定”项目,可以直接导入项目计划任务书。
四、特别提示
请各项目单位务必认真按照预算要求准确填写预算申报书,各项目单位在四川省科技厅网站“项目管理中心”上传的预算申报书是评审专家进行预算评审的重要依据,预算申报书一经上传成功,之后不能修改或退回。在预算初评后,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各项目单位只能按照专家意见作解释和说明,并补充相关说明材料上传到省科技厅 “项目管理中心”,不得对预算申报书作修改,专家据此进行复审。复审后,科技厅根据评审结果,对预算编制中没有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超标准、超范围等不合规的经费调减,对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将暂缓立项。
五、咨询服务联系人及电话
为帮助各单位做好预算编报工作,我们将加强咨询服务工作,各相关单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联系相关人员。
(一)预算填报财务服务支持
李 雪 028-86745898
任 艳 028-86928798
何雪梅 028-86676587
张世慧13684089885
顾 华13908015385
(二)科技厅各主管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新处:杨 欣 028-86715358
社发处:石梁萍 028-86710082
(三)预算填报系统技术服务支持
蔡友保 028-85249950 15390089026
冯 暄 028-68187980 13438395980
附件:2017年省级重大专项预算评审分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