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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科领〔2017〕3号)关于加快推进省高新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9-05 浏览量:2723

 

 

 

苍科领〔2017〕3号

 

 

苍溪县创建省高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省高新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我县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省市县领导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实现3年完成创建的目标,现就加快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创建目标,增加创建工作紧迫感

我办根据《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二章“认定标准”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分解创建目标,明确创建任务和责任单位(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紧密配合,履好职责,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保证各项创建任务完成。

二、规范档案资料,做好创建申报准备工作



我办根据《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材料”要求,邀请省市专家指导,借鉴已申报县区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梳理了各相关单位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请各单位逐项对照,补充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做到数据达标,佐证材料详实,逻辑关系合理。


三、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创建工作按期实现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创建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制定详实可操作的创建工作方案,做到“六有”:有牵头领导、有责任股室、有具体经办人员、有具体措施、有进度安排、有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创建工作方案由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10月15日前交县创建办。创建工作需要其他单位配合的,由牵头单位主动对接,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尽职尽责,不得推诿扯皮。县创建办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

创建工作业务指导人员:省科技厅朱艳婷,联系电话15882481040;协调联络人员:县教科局范家邦,联系电话13547187866。

 

附件:1.省级高新区创建任务及责任单位

2.省级高新区创建申报材料清单

 

 

苍溪县创建省高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代章)

2017年8月28日

 

 

附件1

 

省级高新区创建任务及责任单位

创建任务

责任单位

1.2018年底,园区年营业总收入100亿元以上

发改局 经信局 经开区 统计局

2.2018年底,园区规上工业企业50家以上

经信局 经开区

3. 2018年底,园区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比40%以上

经信局 经开区 统计局

4. 2018年底,近三年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经信局  经开区  统计局

5. 2018年底,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域集中度40%以上

经开区 经信局

6. 2018年底,大专以上研究开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占园区职工人数20%以上

经开区

7. 2018年底,园区科技投入达到销售收入3%以上

经开区 财政局

82018年底,园区骨干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

教科局 经信局

9. 2018年底,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经信局 商务局 教科局

10. 2018年底,园区拥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10家以上

教科局 经信局 经开区

11. 2018年底,拥有市级以上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技术服务平台10家以上

教科局 经信局

12. 2018年底,园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土局 住建局 经开区

 

注:排在前面的单位是牵头单位。

附件2

 

省级高新区创建申报材料清单

 

一、县政府办

    创建省级高新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的红头文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办、教科局、人社局、发改局、经信局、卫计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文广新局、统计局、商务局、经开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二、县发改局

1、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如经开区编制有十三五规划,请一并提供;

2、省市关于园区发展定位的相关文件或上位规划;

3、关于园区所处主体功能区区划的说明。

三、县教科局

1、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及批复;

 

 

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1



2






 

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领域

1



2






 

2、建有孵化器,且孵化器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佐证材料;

 

园区创新创业载体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

组建时间

级别

面积(m2

在孵企业数

1






2












3、大于10家的市级以上技术服务平台名单并提供佐证材料。包括市级以上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

 

园区市级以上技术服务平台名单

序号

名称

级别

认定时间

简介(100字左右)

1





2















4、园区专利情况;

 

园区专利数(2014-2016)

分类

2014

2015

2016

专利申请数




专利授权数




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




拥有专利数




境外专利数




境外注册商标数




取得国际认证的产品数量




注:专利申请数、专利授权数、发明专利授权数为当年数,其它为累计数。如获得境外专利数、境外注册商标数、取得国际认证的产品数量难以统计全面,可提供相应的文字描述,如有…..等产品获得国际认证,产品在国家注册商标等。

 

5、园区获得科技进步奖情况;

 

园区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情况(2014-2016)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单位

奖励等级

获奖时间

1





2










 

6、园区科技计划项目情况。

 

园区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计划类别

立项时间

1





2










四、经开区

    1、设立工业园区的相关文件及批复;

    2、园区更名及升级文件;

    3、园区三定方案,以及涉及园区性质、级别、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情况的相关文件;

    4、市、县与园区自身出台的促进园区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包括创新体系建设、投融资体系建设、人才引进、绿色园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财税优惠政策、要素保障等方面;

    5、园区发展规划及批复(或会议纪要);

    6、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报告及政府批复;

    7、园区发展历程详细介绍,包括设立时间,园区级别的变化、名称的变更,产业定位的演变,曾经获得的荣誉称号(附荣誉称号的文件);

    8、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包括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

9、园区近三年的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涉及园区未来发展的相关规划、报告、文件、领导讲话等;

    10、关于园区“八通一平”的说明;

11、关于园区单位面积投入强度和产出强度的说明;

12、大于10家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名单并提供佐证材料。含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名单

序号

名称

级别

认定时间

简介(100字左右)











13、产学研用合作技术创新组织建设名单及佐证材料。含博士后流动站、院士工作站、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示范基地等;

 

产学研用合作技术创新组织名单

序号

名称

组建时间

简介(100字)

1




 

14、园区从业人员情况





  2016年,园区从业人员总数为**人,其中大专以上研究开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人,占园区从业人员总数的**%。(占比要达到20%以上)园区现有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共计**人,占园区职工人数的**%;园区建立了**个创新团队,拥有技能型人才共计**人,其中院士**人,国家和省级专家**人、省级及以上学术带头人**人,百千万人才**人。 

 


 

 

 

 


注:表中的内容不是固定格式,可根据实际人力资源情况进行调整,但一定要符合认定办法要求;

 

15、园区企业分领域名录。

 

园区企业分领域名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领域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是否

规上

人数

总人数

研发人员数

1







2







 

五、县经信局

1、与园区产业发展相关的专项规划;

2、推动园区发展的扶持政策。

六、县国土局

1、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如有修编调整,同时提供相关批复;

2、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图(须标有园区允许建设区面积);

3、2016年土地集约评价报告及审查验收意见;

4、相关说明,包括园区的四至范围与面积,未占基本农田、属于允许建设区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集约节约与依法依规利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等内容;

5、界址点坐标表(txt格式)。

七、县住建局

1、城市总体规划请示及批复;

2、在城镇体系规划图中标出园区的范围,加盖规划局公章;

3、在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图中标出园区的范围,加盖规划局公章;

4、控制性详细规划请示及批复;

5、园区控规红线图,加盖规划局公章;

6、区位示意图,(在总规图中套用土规图,标出园区的范围),加盖规划局公章;

7、相关说明,包括四至范围与面积,符合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园区范围属于城镇建设用地,实现了控规全覆盖,园区建设用地面积占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园区规划管理由市规划局统一管理等内容;红头,加盖规划局公章;

8、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八、县环保局

1、市/县/园区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区建设规划、循环经济规划文本及批复;

2、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省、市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和审查意见;

3、环保部门的说明。包含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近三年无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4、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如下):


 

园区环保工作基本情况表

规划环评

项目环评

环保基础设施

编制单位

审查机关

审查时间

审查文号

入区项目总数

完成项目环评总数

完成环保验收总数

园区污水处理厂情况(选项划

污水管网覆盖率(%

固体废物处置率(%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明确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完成情况(%

建成投运

在建(预计竣工时间)

未建(预计开工时间)














环境管理

环境质量

园区环境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

园区是否具备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储备相关应急物资

园区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园区是否定期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区内企业安装在线监测比例(%

区内企业是否曾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区内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违规

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

声环境质量达标率(%





























 

入区项目环保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环评审批机关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环保验收时间

环保验收文号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达标排放情况

是否为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定期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及演练情况

































































































































 

 


九、县商务局

1、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及计划;

2、园区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情况及计划。

十、县统计局

1、统计局关于园区统计指标的说明;

2、完善一下表格:

 

2014年至2016年园区工业统计数据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4

2015

2016

1

园区营业总收入

亿元




2

园区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

亿元




3

苍溪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

亿元




4

规上工业企业数量




5

园区销售收入

亿元




6

出口总额

万美元




7

实现利税

万元




8

政府和企业的投资总额

万元




9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

%




10

主导产业营业收入

亿元




其中:

亿元





 亿元





 亿元




 

注:该表中2园区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请在此处补充2013年的数据,便于计算增速。

 

十一、县财政局

1、园区财政管理体系相关文件,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拨付、财政指标统计、科技专项资金运用等;

2、完善下表:

 

2014年到2016年财政收入及支配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4

2015

2016

1

财政总收入

万元




2

可支配财政收入

万元




3

园区科技投入

万元




4

园区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

%




 

十二、县人社局

园区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十三、县安监局

关于园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