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把《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守执行。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1日
广科知发〔2017〕41号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技厅已启动2017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求、指南类别、申报流程等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7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计〔2017〕9号),网址http://www.scst.gov.cn/zhuzhan/tz/20170727/27593.html。请你们按照通知及各类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时限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2017年9月15日17时
纸质申报书报送归口部门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归口部门报送纸质申报书(包括需补正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指南》中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
三、报送地点
(一)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域内项目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广元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发展计划科。市本级区域内项目直接报送广元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发展计划科。联系人:张进联系电话:3267807 。
(二)各扩权县的项目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省科技厅。
三、其它要求
(一)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指南有明确要求的需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否则不予受理。
(二)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具体以指南要求为准),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承诺书格式附后)和自筹能力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上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授信证明或股东增资证明等,涉密单位除外)。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应符合指南要求。重大研发项目(100万元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条件: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应符合“申报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补充通知”要求(见省科技厅网站: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须知”)。
(四)每个项目负责人2018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系统扫描上传,否则不予受理。
(六)项目申报单位忘记密码的,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七)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人电话
苍 溪:杨仕其 5227110 13183555188
剑 阁:王莜强 6601221 13981283813
旺 苍:杨晓斌 4319336 15282079806
青 川:张天荣 6050002 13981205260
利 州:周 雷 5579709 13908128177
昭 化:唐 彬 15082803896
朝 天:仇棋赋 8622559 15283906700
经开区:李继军 13541828800
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配套承诺书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31日
附件1: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自筹资金承诺书
四川省科技厅:
我单位(与 单位合作)申报的四川省 年度 计划“ ” 项目,计划投入经费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科技经费 万元,自筹资金 万元。根据四川省 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的项目配套资金将按计划按时到位。
特此承诺。
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