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2-08 浏览量:850

 苍科奖字〔20232

 

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具有提名资格的行业组织及个人:

根据国家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新要求和《苍溪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新修订)》(苍府办发〔2019〕26号)精神,2020-2021年度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现就做好2020-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0-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提名范围包括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共5类奖项

二、提名时间

202328日至2023315日。

三、提名方式和要求

苍溪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不受理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参与苍溪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被提名的个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科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学术不端、失信等不良记录;外国籍人选应当长期对华友好。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必须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县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年度所有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评审组的评审活动。

1.县或县级以上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县或县级以上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人(项);我县范围内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人(项)。

2.县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县或县级以上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我县范围内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项;我县范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项;我县范围内获得县或县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项。

3.县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二等奖、三等奖:县或县级以上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我县范围内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项;我县范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每人可提名1项;我县范围内获得县或县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可提名1项。

(二)单位提名

县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优秀项目、个人或组织。

(三)提名要求

提名必须符合《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查新、检索报告要求

(1)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的项目,须出具在半年有效期内的国内外科技查新报告(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以后出具的报告)(建议由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具,具体名单见http://cxkjcx.cn/dongtaixinwen/zhongyaofawen/239.html)。

(2)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须提供论文收录及他人引用情况检索报告(建议由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具)。

2.项目成果应用要求

(1)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的项目,须经过两年以上的正式应用和实施,整体技术应用时间、科普作品公开出版时间须于2022年1月1日前,并在所附应用证明材料中予以明确说明。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还须提供相关知识产权复印件(发明专利包括专利书首页及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和知识产权有效保护期内的证明材料。

(2)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文、专著须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两年以上,公开发表、出版时间须于2022年1月1日前,且须提供论文、专著被正面引用的密切相关部分的复印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得到应用的须提供相应的应用证明。

(3)提名项目出具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证明材料须和提名书中所填写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技术性能指标、应用引用情况等数据相符。应用证明中应用项目名称、应用单位通信地址及邮编、应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用起始时间、应用的具体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须填写完整,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包括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有经济效益的还须同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3.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员及其排序要求

(1)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员须对项目做出实质性贡献,并按照贡献由大到小排序,原则上应与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书或验收证书、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等相关证明材料相符。

(2)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若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在提名时未列入主要完成人之列,须由该作者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并签字、摁手印。

(3)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相关知识产权若有两个以上发明人、设计人或培育人时,提名时未列入完成人之列,须由发明人、设计人或培育人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并签字、摁手印。

4.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员调整或变更要求

对完成单位、完成人员及其排序与所附相关证明材料不相符的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详细说明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变动的合理理由,并经所有利害关系人签字、摁手印,所有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及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完成单位名字变更的,除提供相应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外 ,还须提供有关变更手续的复印件。

如确因相关利害关系单位、利害关系人在县外、国外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盖章或者签字,需单独提供相应声明,说明相关原因,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第一完成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以及第一完成人签字、摁手印。该声明具有追溯力,盖章或者签字的单位、个人应对声明负完全责任。

5.项目受理后提名材料不得修改,形式审查结果公示结束后不得要求退出评审

项目一经受理,项目提名材料不得修改,形式审查意见将带入后续评审中作为专家评审的依据之一。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能参加本年度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在提名材料受理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须在形式审查结果公示结束之日前(含当日),由提名者以书面方式写明退出评审理由,并由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向县科技奖励办公室提出,其余时间不得要求退出评审。

6.项目不得提名的情况

(1)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未获得许可的;

(3)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涉密项目的;

(4)列入国家或省市县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未整体通过验收的;

(5)同一技术内容重复提名县科学技术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

(6)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同时被提名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人选)的;

(7)参加过2018-2019年度县科学技术奖评审的项目(形式审查不予通过的项目除外);

(8)项目完成单位与完成人员有调整但无证明或项目完成单位与人员调整有证明但不符合前述“三、(三)4.”中“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员调整或变更要求”。

7.科研诚信要求

对涉及各级各类科研诚信案件,在处分期的不予受理;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在已获得苍溪县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中使用过的知识产权、论文论著等印证材料,不得在此次报奖中重复使用。

(四)提名者资格

1.专家学者

(1)苍溪县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

(2)我县范围内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2000年(含当年)以后我县范围内获得国省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

(4)2000年(含当年)以后我县范围内获得国省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苍溪县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

2.相关部门

县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等。

3.组织机构

(1)驻苍有关中央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

(2)县工商联、科协、文联、作协、贸促会、残联、社科联、台联等社会团体;

(3)县属科研院所、县属医院和县属国有企业;

(五)提名程序

提名采取书面提名加邮箱报电子档的方式进行。

1.提名申请

(1)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填写“专家提名申请表”(申请格式见附件1), 按要求签字后报送县教科局科技股。

(2)单位提名前,由提名单位填写“单位提名申请表”(申请格式见附件2),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县教科局科技股。

县教科局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再填写申报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 3月15日18:00。

2.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在提交提名材料前应当通过网站、公示栏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对被提名单位、个人及项目进行公示,被提名单位和个人在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利害关系人所在单位网站或者公示栏进行相应公示。提名专家应当责成被提名单位和个人在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利害关系人所在单位网站或者公示栏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0-2021年度苍溪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未处理完毕的,提名材料不得向奖励委员办公室提交。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按照《2020-2021年度苍溪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单位(专家)于2023年2月17日前填写,打印纸质提名申请表和提名汇总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提名材料包括书面提名材料、多媒体汇报材料、公示材料、专家回避申请材料、科研诚信承诺书等。材料统一报送县教科局科技股,具体要求如下。

(一)书面提名材料

全套书面提名材料需胶装成册,一式5份(提名材料除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及论文可为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为原件);科普项目须同时报送其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图书或电子出版物)样本1套;提名汇总表一式1份。

专家提名的由责任专家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单位提名的需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发函要求为:县级部门由办公室发文,其他单位须是单位发文。

(二)多媒体汇报材料

所有提名项目均须提供多媒体汇报材料——含配套音频的PPT电子文件(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三)公示材料

提名单位(专家)统一出具提名项目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四)专家回避申请材料

提名单位(专家)对2020-2021年度县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可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原则上只限评审专家与被评审的候选人、候选单位或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并在提名时书面提出理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学术观点不同、同行竞争等不得作为申请专家回避的理由。专家回避申请材料需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盖章,与提名材料一并报送。

六、提名材料及报送

各提名单位(专家)要按规定认真做好2020-2021年度苍溪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材料的初审把关工作,对提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和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提交评审。

(一)提名材料

1.提名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汇总表等;

2.提名书主件、附件各5份,一并装订成册,同时报送原件1份。

3.提名项目汇总表、提名书电子版、多媒体汇报材料发邮箱783128203@qq.com。

(二)报送要求

1.各提名单位应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

2.专家提名的项目,提名书由项目完成人直接报送;

3.提名函及提名材料于2023年 3月15日前统一报送县教科局科技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  王 娟 0839- 5888871)

 

附件:

1.苍溪县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2.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

3.苍溪县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

4.回避专家申请表

5. 2020-2021年度苍溪县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封面)

6.《2020-2021年度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和《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请在https://cxkjcx.cn/dongtaixinwen/zhongyaofawen/359.html下载

 

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3年 2 月 8 日   

 


 

附件1

苍溪县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类别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专家身份

手机

电子邮箱

提名专家1

(责任专家)

         

(请填数字)

   

提名专家2

         

(请填数字)

   

提名专家3

         

(请填数字)

   

声明:本人按照苍溪县科学技术奖的有关规定,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答辩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提名专家签名:

                                                                                    

说明:(1提名专家仅可填写3人或1人(具体见通知中有关提名专家要求),只有1人时专家23姓名处填“无”。2)提名专家身份(请填数字)1苍溪县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2中科院院士;3工程院院士;4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三完成人;5省、市、县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符合多重身份的请选填数值较小或符合提名规则的身份)。

 

 

附件2

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

提名单位

 

地址及邮编

 

提名单位法定代表人

 

提名单位分管领导

姓名

 

手机

 

具体承办部门

 

部门负责人

姓名

 

手机

 

邮箱

 

工作人员

姓名

 

手机

 

邮箱

 

声明:本单位按照苍溪县科学技术奖的有关规定,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答辩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苍溪县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

(2020-2021年度)

提名单位盖章(提名专家签字、按手印):

序号

项目名称(人选姓名)

提名奖种

备注

       
       
       
       
       
       
       
       
       
       
       

 

附件4

回避专家申请表

项目名称

 

请求回避专家

1

  

 

专业

 

工作单位

 

回避理由

 

2

  

 

专业

 

工作单位

 

回避理由

 

3

  

 

专业

 

工作单位

 

回避理由

 

推荐单位(签字并盖公章)

或推荐专家(签名)

 

 

附件5

 

2020-2021年度苍溪县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

(适用于项目奖)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第一候选单位

 

提名单位

 

提名奖种(类别)

 

项目联系人

 

奖励等级志愿

 

联系电话

 

 

 

 

2020-2021年度苍溪县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

(适用于人物奖)

 

提名书编号

 

候选人

 

提名者

(提名人或提名单位)

 

提名奖种(类别)

 

奖励等级志愿

 

 

 

 

 

 

附件6

2020-2021年度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含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请在https://cxkjcx.cn/dongtaixinwen/zhongyaofawen/359.html   下载)

 

 

(苍科奖字【2023】2号)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

(苍科奖字【2023】1号)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x

2020-2021年度苍溪县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