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苍教科〔2022〕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苍溪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五条措施》(苍教科〔2021〕1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苍溪县域内注册,2021年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及资金来源
对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性后补助资金支持。从苍溪县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承担的“高新企业奖励、科技型企业科研投入统计研究专项(纳入服务类后补助)”中列支。
三、申报材料
(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书》(见附件,请用A3纸打印);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免税发票。
以上纸质材料按顺序左侧胶订成册,一式两份,交县教科局科技管理股。
四、申报时间
2022年3月8日至4月8日
五、联系方式
县教科局科技管理股:县教科局101室
联 系 人:喻强德
联系电话:5227110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书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