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县工业经济不发达,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不足、高新技术主营业务收入低及企业相关科研数据上报工作力量薄弱,为充分调动各企业相关人员收集、整理、分析、上报企业科研相关数据工作的积极性,能及时、科学、高效完成我县科研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完成工作质量考核结果为相关工作人员发放工作经费。
一、工作内容
1.研发(R&D)经费、高新技术主营业务收入数据每月收集、整理、分析、上报。
2.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快报数据采集系统注册入库。
3.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服务业数据每季度收集、整理、分析、上报。
4.其他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上报。
二、发放标准
1.研发(R&D)经费根据全年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的数据进行工作业绩考核发放。
(1)完成研发(R&D)经费1000千万元以上发放1500元/年;
(2)完成研发(R&D)经费800万至1000万元发放1200元/年;
(3)完成研发(R&D)经费500万至800万元发放1000元/年;
(4)完成研发(R&D)经费300万至500万发放800元/年;
(5)完成研发(R&D)经费100万至300万发放500元/年。
2.完成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快报数据采集系统注册并上报市科技局认证审核,一次性发放100元。
3.按时按量完成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服务业每季度快报,每季度发放100元。
4.其他科研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发放标准根据工作内容及完成难易程度而定。
三、发放方式
1.R&D研发经费、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收入数据填报,每半年总结发放一次。
2.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快报数据采集系统注册成功一次性发放。
3.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服务业每季度快报,每年总结发放一次。
4.其他科研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上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发放方式。
苍溪县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